Wednesday, July 15, 2009

我沒辦法向外國人解釋

陳秉訓 (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 法律博士)

很遺憾地,台北地方法院又裁定讓阿扁總統繼續羈押在土城看守所。筆者認為這真是一個司法史上的笑話。更嚴肅地說,是中華台北司法體制又進入了黑暗時期。台北地方法院把陳前總統關了七個月,卻沒有一點要宣判任何一罪成立的動作。這背後的意涵是根本不需要受過法律教育的人就可以判斷的。簡單說,就是法官在配合馬英九政府惡整阿扁總統。

如果法官這麼確信阿扁總統犯有重罪,那就是說扁偵組檢察官的證據很有力,無法有質疑的空間。那麼,筆者很難理解的是,法官為何不就先宣判一罪?既然台北地院沒有這麼做,那剩下的合理推論,就是阿扁總統根本是無罪,或是檢察官的證據根本不夠顯示有任何犯罪行為。

筆者在美國留學,最難過的是不知道如何向外國人解釋我國的司法制度。說司法獨立?其答案事實上是個問號。熟知台灣歷史的人都知道,台灣戰後的司法只是國民黨統治台灣的工具之一,談不上正義的守護。如今,台灣好像民主化了,卻又因為陳前總統羈押爭議事件,讓台灣的司法制度又變成政爭工具。真讓筆者擔心台灣的司法黑暗期要何時才能離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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